各院(系):
为全面把握我校各本科专业的建设现状,合理制订专业建设规范,为今后的专业评估奠定基础,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,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,经研究,决定开展全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调查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范围
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全校37个本科专业,按照“分类管理、分级建设、分层指导”的原则,分三大类进行,即省级品牌特色专业(含建设点)类、校级品牌特色专业(含建设点)类和其他专业。
二、主要调查内容
1.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(含建设点)类
(1)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(统计学、会计学、贸易经济、经济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金融学、市场营销学)
本类专业的主要调查内容是:专业建设经验总结、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、近期发展规划。
(2)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(法学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电子商务)
本类专业的主要调查内容是: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进展、对照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尚存的差距及拟采取措施、近期发展规划。
2. 校级品牌特色专业(含建设点)类
(1) 校级品牌特色专业(工商管理、英语、保险、财政学、广告学)
本类专业的主要调查内容是:专业建设现状、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拟采取措施、近期发展规划。
(2) 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(财务管理、旅游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应用化学、艺术设计)
本类专业的主要调查内容是: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进展、对照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尚存的差距及拟采取措施、近期发展规划。
3. 其他专业(税务、金融工程、审计学、资产评估、物流管理、管理科学、工业工程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社会工作、新闻学、动画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生物工程)
本类专业的主要调查内容是:专业定位分析、专业建设现状、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措施、近期发展规划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院(系)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,精心梳理本部门专业建设情况,各专业须按照所属类别的调查内容要求形成书面报告,并于12月10日前将报告(一式两份及电子版)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。
二○○七年十月十八日